山西高速交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0-11-18
风流爹地滚开近日有关于风流爹地滚开的话题受到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风流爹地滚开问题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风流爹地滚开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收集并整理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的与风流爹地滚开问题相关的信息吧。
以上就是关于风流爹地滚开这个话题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这些新闻大家能够感兴趣哦。
随着春运的来临,临县客运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局有关春运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和舒适出行。 据临县汽车客运站站长高银喜介绍,受疫情影响,今年临县春风流爹地滚开
山西高速交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风流爹地滚开
11月15日,山西高速一支队六大队民警李正文、高鹏雷在辖区重点时段巡逻执勤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及时将其移交至汾阳市贾家庄动物园进行康复治疗。
当日9时许,民警巡逻至青银高速离石方向K941公里处时,发现一只咖色的鸟在应急车道上蜷缩成一团,身体瑟瑟发抖。经观察,该鸟头部宽大,双目大而圆,嘴短而成钩状,颈部受伤流血,无法飞行,外貌特征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极其相似。民警立即取出纸箱将猫头鹰小心翼翼抱至纸箱内放置警车内悉心照顾,找来食物和水对其进行喂养,同时将此事汇报了大队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贾庆峰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吕梁市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
吕梁市森林公安局通过现场照片确认了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后,联系了汾阳市贾家庄动物园工作人员与大队民警进行对接。随后,值班领导贾庆峰与执勤民警韩志勇、张惠斌等在汾阳西收费站将其交给了汾阳市贾家庄动物园工作人员。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野生动物,从我们身边做起!保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若发现有受伤的野生动物,或有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尽快报警。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
风流爹地滚开 4月27日,石楼县在县委全委会议室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暨培训会议,政府副县长郭永东出席会议,县农业农村局、农经服务中心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农业副职,各农经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